5月25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提高贷款最高额,降低首付比例,放宽套房认定条件,开放购买精装住房的申请条件,支持单身支付员工贷款等。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更多政策信息可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关注公共微信号(长沙住房公积金)。
存款员工家庭现在有1套120㎡以下的住宅(包括1次住宅注销记录)或者现在没有住宅,但是有2次住宅注销记录(每套120㎡以下),个人住宅贷款或者相应的住宅贷款没有结算的情况下,为了改善住宅条件,再次申请住宅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宅,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预期年利率按基准上升10%
新政策认定第二套房有两种情况:现有1套不超过120㎡的房屋(包括1次房屋注销记录),2次注销不超过120㎡的房屋,与原政策规定不同,其中2次注销不超过2套房屋总面积
原政策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为5成,新政策根据贷款是否结算分为最低3成和最低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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