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个人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以促进商业银行提高个人金融服务质量,同时,审慎控制相关金融风险。2、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贷款用途的要求;《办法》明确规定,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个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同时,贷款人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进行尽职调查,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3、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贷款面试制度的规定,《办法》要求实行贷款面试制度。一方面,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的低风险个人质押贷款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不进行贷款面谈,但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同时,除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支付管理方面的要求 这是《办法》的核心内容。《办法》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个人贷款资金应采用借款人受托付款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付款,即借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付款委托,将借款资金付款给符合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要求贷款人在贷款资金发行前审查借款人的相关交易资料和证明书是否符合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制作详细的认定记录。 5、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否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与使用? 《办法》就贷款流程等方面所作的一些监管要求,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同时,《办法》提出的贷款人受托支付管理理念已经是目前许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行做法,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是目前做法的制度化,不影响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为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高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产生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但随着实施中发现的不同问题,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