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修改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重组机构和人员后,于2002年10月10日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是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中心设立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分中心、中央国家机构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设立13个处理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公司(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设立3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2000000000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