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有网友投诉称,由于投资失败,家中父母年迈多病幼儿年小,疫情影响,工资也不景气,欠微粒贷十二万左右。逾期一直联系客服,希望停息分期协商还款。刚开始第三方打电话,信息恐吓,一会都十八个电话,手机打到关机。
另外一位网友称,欠了微粒贷(微众 )的 ,之前正常还款,后来疫情原因我更换工作来不及还款,但每个月都在陆陆续续的还款。
后来和微粒贷(微众银行)继续商量能否在15号还款,但催收人员还是不同意,期间还三番五次继续打电话到其单位进行电话催收,尽管单位已经把他停工,但这样的行为对我影响极差。停工之后对我的还款更加难上加难,一直在和微粒贷协商还款时间,多次协商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5月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成都鸿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鸿智公司”)董事长陈莉等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成都检察院于2020年4月29日提起公诉。
据了解,鸿智公司经营范围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全流程外包等,自公司成立以来,接受微众银行、51 等机构的委托开展催收业务。据鸿智公司董事长陈莉供述,2017年3月,公司主要业务来源是网上科技金融公司的一些催款业务、微众银行的催款业务,还有一些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催收业务。
2018年3月,鸿智公司进行了法人更换,增加了催收和催告业务,增加这两项业务的目的是想接“微众银行”的催收业务,后者明确告知必须在营业执照上有这两项经营范围才和其公司合作。
据悉,鸿智公司的盈利模式分为两种:债务没有超过30天的叫催告业务,超过30天的叫催收。催告业务收费方式是按每人每月每台席,甲方公司按每人每月每台席支付1万元给鸿智公司,公司向员工每月支付4000至4500元。催收业务收费是按逾期天数的增加而增加,逾期30天至60天,催收成功可以提成百分之十左右,逾期60天至90天,催收成功可以提成百分之二十左右,逾期半年以上催收成功可以提成百分之五十左右。
据鸿智公司法定代表人程鹏辉供述,鸿智公司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方授权鸿智公司登陆委托方公司平台查看被催收人的信息,另一种是委托方公司将被催收人的信息加密通过网络传输给鸿智公司。毛某负责对收到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然后将委托方发来的信息分发给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将信息发给催收人员进行电话催收。鸿智公司只能选择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提供什么信息,鸿智公司就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催收。委托方公司一般向鸿智公司提供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贷款金额,逾期的时间,本人联系电话号码,还有逾期客户亲戚朋友的联系电话等。
据其所知,微众银行每月会发给鸿智公司1000条左右的欠款人信息,从2018年3月和微众银行合作以来公司共收到大概有12000条左右的欠款人信息。程鹏辉供述的催收方式有三种,一种是通过固定座机拨打,一种是通过网络电话,一种是通过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卡进行电话拨打,部门员工使用自己的手机安装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卡。
鸿智公司担任运营部经理张鹏称,其在鸿智公司担任运营部经理期间,主要负责跟甲方公司对接催收项目的业务。除了对接业务,其还负责监督管理手下的催收员给欠款人员打电话进行催收、核对催收员的考勤、工资和绩效以及欠款人投诉的回复。
据了解,催收员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催收,先是打一遍欠款人本人的电话,打通后就进行电话催款,打不通会继续打第二遍,对于欠款人本人的话,一天最多打5个,打不通的情况下就会联系欠款人的单位或者亲戚朋友,一天最多打三个亲戚朋友外加单位的电话,要求他们转告欠款人,喊欠款人还钱。
张鹏觉得,使用的欠款人亲朋好友的信息来源是不合法的,因为欠款人的亲朋好友没有欠钱。他们使用的电话,一种是EYE呼叫系统,就是网络电话;还有一种就是使用黑卡电话。黑卡就是用的网络虚拟运营商的手机卡,全是虚拟号段,号段开头有164、166等,黑卡是不用实名登记的,因为相关信息全部都是虚拟的。使用话术主要是对欠款人施压,让欠款人还钱,比如说会告诉欠款人他们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调查,也就是让欠款人感觉到有人会上门找麻烦,达到给欠款人施压的目的。
据鸿智公司电话催收员周某某证言,其在2018年7月底通过58同城去鸿智公司电话担任催收员,催收电话有网络电话,还有公司配的黑卡手机。因为网络电话没有固定的号段,欠款人无法追查催收的电话号码,黑卡手机是公司运营部主管发的非智能手机。项目主管说用网络电话催收的时候不能辱骂和威胁被催收人,如果有想辱骂和威胁的人就要黑卡手机打。
周某某经常听见周围的人用黑卡手机打电话和发短信威胁辱骂被催收人。被催收员辱骂或者威胁的对象有两种,一种是被催收人本人,一种是被催收人的亲戚朋友。辱骂和威胁被催收人就是用脏话乱骂,联系被催收人的亲戚有几种方式,第一种就是不停的打电话,在被催收人还清欠款前,就会一直打,第二种就是p图给被催收人的亲戚看,有被催收人的裸照、以及葬礼图,还有得了绝症的p图。
法院认为,成都鸿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受金融机构、 公司等委托从事催收业务,违反国家规定,不加甄别地非法收受委托方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并用于催收工作,在使用信息的过程中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莉、程鹏辉、李昱臻、苑建宗、刘生瑗、王淼、张鹏、柏云霜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微众银行是一家民营在线金融服务平台,主要向用户提供购物、旅行等个人消费类金融服务。
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2014年12月经监管机构批准开业,是国内首家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银行。
2017年至2019年,微众银行营收分别为67.48亿元、100.29亿元、148.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48亿元、24.74亿元、39.5亿元。
根据年报,截至2019年末,“微粒贷”已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近600座城市超过2800万客户发放超过4.6亿笔贷款,累计放款额超过3.7万亿元;授信客户中约77%从事非白领服务业,约80%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笔均贷款约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