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
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2018年以来,该公司与
、信托公司、小额 公司开展 款业务,向 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管控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分期业务合作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三是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该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状况未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调低预警级别。
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催收管理不到位。一是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进行电话催收,对客户造成骚扰;向客户刘某工作单位拨打电话,告知其同事关于刘某的逾期信息。二是对委外催收机构考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通报》表示,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对招联消费金融公司进行处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融资收费新规”(银保监发〔2020〕18号),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监管部门通报,招联消费金融向媒体回应表示,对于此次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深度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整改工作。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并不断将整改向深入推进。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业务稳定,发展状况良好。
金融虎注意到,自运营以来,消费者针对招联金融的投诉频频不断。黑猫投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有关招联金融的投诉量已达9758条。同时,聚投诉数据显示,针对招联金融的用户投诉量高达1.6万余条。据观察,催收问题、高额罚息以及手续费收取不合理等问题成为大多数用户控诉“招联金融”的核心。
据官网介绍,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组建,注册资本38.69亿元。招联金融通过小额消费信贷服务为用户提供纯线上、免担保、低利率的普惠消费信贷服务。招联金融旗下拥有“好期贷”、“信用付”两大产品体系,以线上模式为主、兼具O2O模式,嵌入到购物、旅游、装修、医疗美容等各类消费场景中,服务数千万客户,业务覆盖全国广泛地区。
天眼查APP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03月06日,法人、总经理为章杨清,董事长为王晓初。股权方面,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持股51.94%,中国联通持股36.95%,招商银行持股11.11%。
今年8月12日,中国联通发布2020年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招联消金实现营收为60.23亿元,同比增长30.76%;实现净利润为5.78亿元,同比减少18.56%。截至2020年6月末,招联消金总资产为920.76亿元,同比减少0.6%;净资产为99.38亿元,同比仅增长6.17%。另据招联消金发行金融债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末,招联消金的不良率分别为0.82%、1.24%、1.93%、2.08%,不良率一路走高;而同期拨备覆盖率分别为303.9%、305.07%、195.28%、204.42%,有所回落。据了解,2020年上半年,招联消费金融共发行了3期金融债券,规模达70亿元,债券主体评级均为A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