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向工行提交书面借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贷款审查。银行根据你的申请资料审查贷款
3.签订合同。收到工行贷款批准通知后,与工行签订贷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根据情况办理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4.发放贷款。经工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理相关手续后,工行按借款合同约定,按规定将贷款资金一次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或与借款人约定的工行监督账户
5.按期偿还。发放贷款后,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偿还计划、偿还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6.贷款结算。贷款结算包括正常结算和提前结算两种。
(1)正常清算:贷款最后一期清算贷款。
(2)提前结算:贷款期限前,如果提前结算或全部结算贷款,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工行申请,工行审查后向指定会计柜台偿还。
贷款结算后,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书和经营者发行的贷款结算证明书,收回工行收到的法律证明书和相关证明书,持有贷款结算证明书向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