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网购10本假房产证 诈骗吉安农商银行120万贷款

来源:推贷客  作者:推贷客   2020-09-04 阅读:137

近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贷款诈骗罪的案件,一名90后无业男子诈骗银行120万元贷款挥霍,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被告人姜某生,男,1993年生,无业,家住吉州区。因涉嫌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9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开始,被告人姜某生后购买伪造的房产证供自己以及其他9人申请贷款使用,贷款到账后姜某生通过借贷的方式将贷款全部或部分归自己使用。

 

至2018年9月7日,姜某生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方法先后十次从吉安农村商业银行长塘分理处诈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共计119.56万元,用于还债和个人挥霍。

 

姜某生到案供述,2017年9月份至2018年9月份,其先后在吉州区红雨网吧、中心医院旁建行、鹏华国际附近网吧等地的墙上找到“办证”电话,电话告知对方办证的姓名、房屋地址、房屋所有的性质、办证日期等信息,以1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十本伪造的房产证,后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先后在长塘镇农商银行张某处申请贷款。

 

伪造的房产证混过审核,银行直至贷款逾期后才发现是假的。据农商行长塘分理处员工张某证实,2019年4月28日,其打电话向姜某生催收利息,姜某生告知其之前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房产证明是假的。经请示领导,对在其分理处提供房产证贷款的村民的房产证进行核查后,发现包括姜某生在内的10本房产证均是假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自己及他人身份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多次诈骗银行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姜某生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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