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央银行上海总部最近向上海地区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报了2020年度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2020年累计作出31项行政处罚决定,包括12家金融机构和19名直接负责人,罚款金额共计1053万元。
2020年行政处罚事件中,与反洗钱、征收管理、支付结算和金融消费保险领域相关的违法行为类型很多,主要表现形式是在反洗钱领域,具体表现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人工分析、识别异常交易,未按规定有效评价和完善可疑交易监视标准。二是在征聘管理领域,具体表现为未经许可查询征聘信息、征聘用户开设和无效等。三是在支付结算领域,具体表现为银行未按规定申报人民币结算账户,未履行准备金存款管理银行监督责任等。四是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具体表现为未按规定查询个人金融信息,发布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