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
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外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10项违规被处罚,合计罚没金额为3,233,429.48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内容显示,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违法行为类型主要有:
1.违规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
2.违规将外包服务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受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3.未按规定开展代付业务;
4.为不符合规定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5.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6.未按规定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7.违规为不同支付机构办理客户备付金互转;
8.违规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收付账户提供跨行出金;
9.违规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汇缴账户出金;
10.未按规定将备付金汇缴账户内的资金全额划转至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对该行做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42,587.48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290,842元,合计罚没金额3,233,429.48元的决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李显超因存在违规将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违规将外包服务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受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未按规定开展代付业务;为不符合规定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等行为,被处于罚款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