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四类公司仍存在股东行为不合规、

来源:贷款信息  作者:推贷客   2021-02-04 阅读:2105

2月3日,银保监会监会主页的信息,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4种非银行机构发展迅速,行业规模稳步增长,健全的公司管理机制对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要。最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四情况进行了特别调查。调查显示,4种机构存在股东行为不合规、不慎的董事、监事、干部履行职务的有效性需要提高的相关交易管理不足等问题。

银保监会指出,整体上四种机构公司的管理越来越规范,机构整体运行顺利,公司管理的有效性逐渐提高。首先,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制度基础初步形成。大部分国有非银机构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管理中的地位,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预定程序。其次,公司的管理结构基本完整。以三会一层为主体的公司管理结构普遍建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逐渐健全,董事、监事职务评价机制基本形成。再次,股东和股票管理更加规范。违法违规股东清理规范工作持续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调查股东履行诚实义务的情况,推进股东承诺事项的执行,加强股东行为的制约。股票管理稳步推进,股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最后,相关交易管理不断加强。深入开展股票和相关交易专业整备回顾工作,推进非银行机构完善相关交易管理,防止大股东操纵。

银保监会同时指出,但四种机构公司的管理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存在差距,相关管理主体的履行意愿、履行能力需要提高,内部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力仍需提高。主要表现为股东行为不符合规慎。非银机构的股票结构多集中,容易引起独特的问题。一些股东滥用大股东的地位,违反干预机构的经营管理,损害机构法人的独立性,成为风险的根源和推进者。一些股东打算隐瞒资金的真实来源,通过相关人员多次转账银行借款后,将非自有资金转入非银行机构,存在资本不真实的问题。

二是董事、监事、干部履行职务的有效性。部分机构董事少,部分机构尚无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不足,功能发挥流于形式。监事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对董事进行的履职考核因素笼统、科学性不足,正面评估多,指出不足少,监督职能明显虚化。部分机构干部配备不足,未实现前中后台分离。

三是相关交易管理不足。相关人员和相关交易认定不严格,不全面的问题需要改善,不按规定审查相关交易的问题依然存在。从近年来发生的股东违规事件来看,一些股东因自身资金紧张,暗示操作者以隐蔽形式开展相关交易,避免监督要求,不当运输利益,成为风险事件的重要诱因之一。

四是激励约束机制更需要重疾险。一些机构业绩评价指标中风险和合规因素低,激励富馀,约束不足。部分机构业绩报酬延期支付和回收制度不完善,延期支付要求不符合监督规定,实际执行效果差。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配置,以深化公司管理改革为防止金融风险攻势的重要抓手,不断推进非银机构将党领导融入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完善法人管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管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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